推动历史车轮前进的不是文明不是毁灭,而是人的贪婪与欲望。——摘自游吟诗人公孙错所著《历史是坨屎》。
青云城的北方是有着‘草原之狼’之称的芒国,说是芒国,其实是由三个大的部落组成的联盟,据《锋芒志》记载,很久以前的锋芒族不过十几万人口,只是炎国北方诸多部落中的一个小部落,近几百年来锋芒族在休养生息的同时不断扩疆裂土,不仅吞并了大小十几个部落,人口也突破了百万,炎历3729年锋芒族的族长巴赤勒联合了大元族和太黎族成立了大芒联合国,对外宣传芒国,从某种意义上说,锋芒族已经成为了草原上的霸主。
也成了炎国北方最大的潜在威胁。
此刻锋芒族的大殿下莫逍手里抱着一只通体白色的小狐狸,站在一处山岗上,在他的脚下是坚硬的青色岩石,山风吹起他披散着的长发,而他似乎没有感觉到一点寒意,只是目光坚定的看着西北方向,那里是黄昏下依旧隐隐可见的青云城,城墙高筑,灯火阑珊。
青云城再往北,就是他的家乡,蒙达利克大草原。
在莫逍的身后是一个头戴皮帽身穿棉袄腰间挂着弯刀和火镰的侍卫,警惕的看着四周的风吹草动,而莫逍则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白狐的额头,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一股祥和,眉毛很浓,让人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如果笑起来和颜悦色的中年人竟然是掌握锋芒族十万兵马的统帅。
如果青州城的城主祈天烈看到莫逍在阿第斯山脉的部落出现,一定会感到意外然后觉察出什么,毕竟这些年锋芒国和炎国的关系并不像《炎传》上描述那样互通有无和睦相处,就像前一段时间芒国的兵马在草原上大规模集结,首当其中的青州城自然是严阵以待,作为统领芒国兵马的统帅之一,莫逍不可能有什么闲情逸致来深山老林里观树赏花,而且地点还是在部落联盟里,令人深思。
“殿下,苏沐王子有请。”这个时候,一个穿着兽皮汉子手里拿着一杆铁叉跑了过来。
莫逍回身看着来人点了点头,接着问了一句乌克达,瑶族的木首领和布水族的金首领到了么?
“木首领已经到了,金首领估计还要等候片刻。”乌克达恭敬的回答。
轻声嗯了一声,莫逍对乌克达说你先回吧,我随后就到。
等到乌克达离开,莫逍沉思了片刻,然后对着身旁的一个侍卫说冷夜,一会看我眼色行事,部落里的那些老滑头们估计没有那么容易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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