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子里面扎马步的宋小蛮,观察到了齐衫满脸堆积着开心的笑容,就知道刚刚这个家伙赚到了一笔钱,晚上能开荤了。
对于齐衫的赚钱手段,宋小蛮当初是极力反对的,这家伙是什么样的人或许别人不了解,可宋小蛮可是和齐衫一起生活了五年的人,对于他的点点滴滴太了解了。
好吃懒做、贪图享受、没脸没皮、有任何的危险第一个跑,总之就是非常非常坏的人,当然这也就算了,最可恨之处就是,这个家伙手上拿着自己爷爷的遗产,三万块呢!
就这样的人给人看病,这不是送人上西天嘛,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这就非常的过分。然而...好在这个家伙有自知之明,只看一些头痛脑热的小毛病,如果无法医治也不会耽误时间,立马会告知病人去大医院医治。
当然了,
万一真换上小毛病并且有不长眼的家伙找到了齐衫,那么少说要坑两百。
“看到你这个笑容,我猜今天晚上有肉吃了!”宋小蛮一脸的傻笑:“我要吃红烧肉,还有一整只的烤鸡,还有要喝可乐!”
对于宋小蛮的这种要求,齐衫很少会拒绝,从身体机能上来讲,她这个阶段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但也有标准,比如可乐在家中是禁止的。
“我去买菜了,好好给我练习!”齐衫揣着刚刚收到的二百二十块钱,大步走出了院子,对刚刚自己临走前的交代,齐衫也知道起不来什么作用,估计现在野丫头片子霸占了自己的躺椅,一脸悠闲地喝着小曲儿,然后屁颠屁颠地去看电视。
呵呵!
年轻人!
齐衫从另外一个裤兜里掏出了一根白色电线,这是电视机与信号源的必要连接线,没有这一根电线,那么对不起,只能看雪花。
菜市场离齐衫所住的房子不远,由于这一座城市两面靠山,一面靠海,很多的食材新鲜要死,并且价格也极其低廉。
一斤五花肉,一只烤鸡,一共花去了三十块,自然也是经过了激烈的讨价还价,否则在如今这个什么都涨,而工资不涨的年代里,三十块拿下五花肉和烤鸡——做梦!
夕阳,
对于宋小蛮来说从充满着诱惑,并不是因为明天要上学了,激活了一颗热爱学习的心,而是久违的红烧肉和烤鸡即将要进入到自己的肚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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