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关于高级艺伎的风光和心酸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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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个郑居居不仅诗才了得,跳起长袖舞来还翩翩如仙子似的,虽然由于其眉目未够俊美而传不出多少情,但那个在袅袅扬扬的琴声之中舞得罗衣从风、长袖交飞的窈窕身姿还是颇具诱我滚去跪舔的魅力……
子夏那呆鸟也是看得十分兴起,从身边拿起一卷绸缎就为之喝彩道:“送给四娘上缠头!”
“四娘”相当于“四小姐”的意思,这儿的鸨母也叫作“假母”,郑居居就是假母的四闺女。至于“上缠头”嘛,其实就是打赏的意思,绸缎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十分常用的货币。在这无比“高尚”的狎妓活动中,打赏自然是少不了的,且还要赏得“高尚”,绝逼不能染上铜臭味,于是可以用于做衣服、也可以用于支付的绫罗绸缎就恰到好处了——所以我真心觉得、你们丫的“狎妓”已经不是狎妓了啊!只是附庸风雅的小把戏啊!我他妈的从头到尾都没有硬起过一下棒子啊!泥煤!
……
应该不是醉的,而是怕水的缘故,子夏这呆鸟名副其实地呆了,才喝了不够一斤的甜酒、就醒不过来了……估计明天之前是醒不过来了。这时代的发酵技术太差,粮食分解成酒精的同时,也有不少分解成糖类,所以酒多数都是甜的,且酒精度数极低,能有个十来度就能称之为“烈酒”了。
那个郑居居正在对睡梦中的子夏玩着比较猥琐的小把戏,先用舌头舔舐子夏的脸蛋儿,然后又用小手帕将之擦拭干净,然后又舔舐,然后又擦拭……
“郑娘子何以如此龌龊呢?”我正在享受着郑居居的小侍女的温酒侍候——就是嘴对嘴地喂我吃酒嘛,这时眼见子夏那块俊脸被如此猥亵,实在有点不忍心,便试图出言阻止一小下……
“噗~”郑居居笑了一声,然后敛起了笑意,才回头朝我装作正经地说道:“郎君何出此言,夏郎是妾身的恩客,妾身以身服侍,不是很应当么?”
我吧唧着嘴巴咽下小侍女用嘴巴渡过来的甜酒,笑着对她说:“哎,想不到你家四娘都已经磨镜都磨出道理来了。”
小侍女歪头瞄了瞄睡死在床榻上的子夏,偷笑道:“夏娘子的相貌那么俊俏,连奴儿都恨不得过去分上一杯羹呢。”
痴女们果真可怕,要是思起春来,那可是性别不论的!这可不是有意埋汰女性,而是这中原地区的大实情,蕾丝之恋寻常得吃饭拉屎似的,其中原因嘛,还是得从一夫多妻制说起,丈夫凭一己之力实在难以满足成群的妻妾的生理需求,所以欲求不满的妻妾们好自然就厮混到床上去相互满足了……其实这种蕾丝风到底能不能等同于前世的同性恋,这个问题还是两说的,毕竟这儿的蕾丝风更多的是出于人之常情和生理需求,而前世的真正的同性恋却应该是更深层次的情感活动。算了,不多探究了,反正这时代的女同游戏很常见就是了,而且丝毫不见责,就连那种最保守的儒学老夫子也是对之持着默认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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