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离家出走 (第1/2页)
朱医生便把出院小结复印了一份给她。康瑛见出院小结里写的挺明白的:因受到撞击,患者颅脑重伤。同时身上受了十多处的皮外伤,挫伤,是受外力暴力击打造成的等等。
康瑛觉得这份出院小结够明白了,谢过了朱医生就走了。
康瑛得到这份出院小结还不放心,就怕付家狡辩,没有物证,她溜达到县医院门口,就见对面有一家华艺照相馆。
康瑛灵机一动,到相馆一打听,正好这家相馆老板娘亲自操刀照相,康瑛便让老板娘给自己后背、腿上的伤口拍了几张照片。
康瑛脱掉外衣时,露出身上大大小小的十几处瘀伤,老板娘都惊呆了,说:“这谁打的呀?太狠了吧?能打死人哟!”
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但是那些伤痕依旧明显,可见当时付新琅打她的力气有多大。
康瑛摇摇头说:“你不用问了,我只想把这些伤拍起来。”
老板娘充满同情的看着她,心里多少明白是怎么回事,便点了点头,把她身上的伤都拍了下来,康瑛让她紧急加洗,明天早上来取,老板娘也答应了。
有了照片再加上出院小结,付新琅家暴男的形象便落实了。
但是光有这样的证据还不够,如今是个劝和不劝分的年代,一言不和,夫妻打架的事也不少,就算把这份证据交给民政局的人,他们一样也会劝说她不要离婚。
而且如果付新琅当场做一些痛悔的表示,那更离不成了,必须有更进一步的证据。民政局和法院如今的态度都是:哪怕有一丝可能,都会调解劝说不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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